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2020年) 第二章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2020年) 第九条 第二章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九条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