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 第五十四条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十三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