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 第三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 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 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