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 第三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