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2020年)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2020年) 第三条 第三条 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