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年) 第四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年)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第四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