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年) 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年) (一) 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第三十八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