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 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 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 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