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 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出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