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 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 第八条 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八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