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202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2025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