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2025年) 第三章 居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2025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居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二十一条 居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提出辞职申请,其职务自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终止。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