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22年) 第六十二条

第六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坚持依法行政,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