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22年) 第二章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举行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22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章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举行 第二十三条 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议案的时候,代表可以向有关地方国家机关提出询问,由有关机关派人说明。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