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22年) 第二章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举行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22年) 第十六条 第二章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举行 第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应当合理安排会期和会议日程,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