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15年) 第二章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八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九)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15年) (九) 第二章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八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九) 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八) 目录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