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15年) 第三章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15年) (十) 第三章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 根据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科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九) 目录 (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