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04年) 第二章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04年) 第四条 第二章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第二章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