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04年) 第二章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04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二章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十九条 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议案的时候,代表可以向有关地方国家机关提出询问,由有关机关派人说明。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