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者采取下列措施:
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以及先进喷施技术;
使用符合标准的有机肥、高效肥;
采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生物防治等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
使用生物可降解农用薄膜;
综合利用秸秆、移出高富集污染物秸秆;
按照规定对酸性土壤等进行改良。
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以及先进喷施技术;
使用符合标准的有机肥、高效肥;
采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生物防治等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
使用生物可降解农用薄膜;
综合利用秸秆、移出高富集污染物秸秆;
按照规定对酸性土壤等进行改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