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 第三章 预防和保护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预防和保护 第二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采取相应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