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 第五章 建设用地 第二十条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 (二) 第五章 建设用地 第二十条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二)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补充耕地方案由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的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时一并批准。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