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 第四章 耕地保护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 第三十六条 第四章 耕地保护 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引导因地制宜轮作休耕,改良土壤,提高地力,维护排灌工程设施,防止土地荒漠化、盐渍化、水土流失和土壤污染。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