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 第三条 第三条 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