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1995年) 第二章 设立条件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1995年) 第七条 第二章 设立条件 第七条 设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根据其行业特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与其从事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二) 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 有稳定的进出口货源市场。 第二章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