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2013年) 第六十四条

第六十四条 经营港口国际海运货物装卸、港口内国际海运货物仓储业务和国际海运集装箱码头和堆场业务的,按国家有关港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