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2019年) 第四章 外商投资经营国际海上运输及其辅助性业务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2019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外商投资经营国际海上运输及其辅助性业务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六条 外商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投资经营国际船舶运输、国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管理、国际海运货物装卸、国际海运货物仓储、国际海运集装箱站和堆场业务。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