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2019年) 第三章 国际海上运输及其辅助性业务经营活动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2019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国际海上运输及其辅助性业务经营活动 第二十二条 外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从事本章规定的有关国际船舶运输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有关规定。 外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不得经营中国港口之间的船舶运输业务,也不得利用租用的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或者以互换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中国港口之间的船舶运输业务。 被引用 国务院关于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通知第四十二条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2021)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