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2001年) 第五章 调查与处理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2001年) 第三十六条 第五章 调查与处理 第三十六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实施调查,应当会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价格部门(以下统称调查机关)共同进行。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