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2009年) 第五章 国防科研生产和军事订货 第三十二条 国家对国防科研生产实行统一领导和计划调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2009年) 承担国防科研生产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完成国防科研生产任务,保证武器装备的质量。 第五章 国防科研生产和军事订货 第三十二条 国家对国防科研生产实行统一领导和计划调控。 承担国防科研生产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完成国防科研生产任务,保证武器装备的质量。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