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2009年) 第二章 国家机构的国防职权 第十三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行使下列职权: (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2009年) (六) 第二章 国家机构的国防职权 第十三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行使下列职权: (六) 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体制和编制,规定总部以及军区、军兵种和其他军区级单位的任务和职责; (五)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