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2009年) 第十章 军人的义务和权益 第五十九条 军人应当受到全社会的尊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2009年) 现役军人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十章 军人的义务和权益 第五十九条 军人应当受到全社会的尊重。 现役军人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目录 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