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2009年) 第九章 公民、组织的国防义务和权利 第五十二条 公民应当接受国防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2009年) 公民和组织应当保护国防设施,不得破坏、危害国防设施。 第九章 公民、组织的国防义务和权利 第五十二条 公民应当接受国防教育。 公民和组织应当保护国防设施,不得破坏、危害国防设施。 第五十二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