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202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2024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防教育工作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分工负责、军地协同的国防教育领导体制。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