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2018年) 第四章 国防教育的保障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2018年) 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国防教育的保障 第二十五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开展国防教育所需的经费,在本单位预算经费内列支;企业开展国防教育所需经费,在本单位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学校组织学生军事训练所需的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