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2010年) 第九章 国防勤务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2010年) 第五十条 第九章 国防勤务 第五十条 被确定担负国防勤务的人员,应当服从指挥、履行职责、遵守纪律、保守秘密。担负国防勤务的人员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