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2016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以满足国防需要为目的,在铁路、道路、水路、航空、管道以及邮政等交通领域进行的规划、建设、管理和资源使用活动,适用本法。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