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1992年)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1992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对伪造国库券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倒卖国库券的,按照投机倒把论处。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