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198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1985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国家金库(以下简称国库)负责办理国家预算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在执行任务中,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经制度,发挥国库的促进和监督作用。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