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年)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年) 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章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