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年) 第四章 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年) 第三十四条 第四章 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第三十四条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 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 (三) 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被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七、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第三十三条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