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201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2018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家情报工作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分工负责与协作配合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