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2018年) 第二章 国家情报工作机构职权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2018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国家情报工作机构职权 第十二条 国家情报工作机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有关个人和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委托开展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