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1993年)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1993年) 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