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1993年) 第三章 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1993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 第二十一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