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1993年) 第二章 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职权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1993年) 第八条 第二章 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职权 第八条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时,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有关场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限制进入的有关地区、场所、单位;查看或者调阅有关的档案、资料、物品。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