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2026年) 第五章 国家发展规划实施的监督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2026年) 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国家发展规划实施的监督 第三十一条 国家发展规划的规划期结束前,国务院应当组织对国家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形成总结评估报告,报党中央同意后,与提请审查和批准的下一个规划期国家发展规划草案一并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