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2026年) 第二条

第二条 国家发展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批准、实施及其监督等工作,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国家发展规划,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包括根据需要提出的远景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