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号(2011年)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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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水电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国能新能〔2011〕361号)

国家能源局

2011年11月3日

第2条中的“本办法适用于在主要河流上建设的水电工程项目、总装机容量25万千瓦及以上的水电工程项目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以下简称水电工程)。其他水电工程参照执行”。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核准(审批)的水电站项目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以下简称水电工程)。其他水电工程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