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3号(201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43 号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精神,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废止《食盐价格管理办法》(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27号)。

主 任 徐绍史

2016年10月8日